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近来,启东沿海工业园内的某物流配备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因为该公司未获得特种设备制作答应,所以其出产出售电动堆高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则,因而被罚款。
据悉,启东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查看中发现,坐落启东沿海工业园内的某物流配备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出产电动托盘堆高车,且库房内存放有几台制品。经过查看相关台账,执法人员发现,上一年8月和10月,该公司先后向上海和泰州两家公司各出售了1台电动堆高车。启东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予以立案查询。
据查询发现,该公司承认在未获得特种设备制作答应的情况下,共制作电动托盘堆高车18台,并标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和制作答应证对外出售9台。(来历:南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