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国务院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互联网 监管”体系建造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变革,提高环评归纳决议计划、监督处理及公共服务才能,依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布置,自2023年11月13日起,鄂托克旗旗级批阅权限内的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批阅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处理信息渠道”即“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各建筑设计企业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渠道()在线处理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进行处理。建筑设计企业应按要求照实填写申报信息,现随公告附建筑设计企业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遍及的问题解答,望周知。
附件: 1.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申报端)建筑设计企业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申报端)建筑设计企业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遍及的问题解答